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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时代绿能奉新县赤岸风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编号:奉自然资源征〔2023〕06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6号)等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奉新县人民政府拟订了 时代绿能奉新县赤岸风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本次拟征地四至范围:石狮村石狮村以南,赤岸镇荷塘村以北,赤岸镇沿里村以东,赤田镇庄溪村以西(见附件1)。
(二)本次拟征地共12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赤田镇庄溪村章家坊组、东站组,赤岸镇荷塘村揭家组、霞塘组、社贴组、唐家组,沿里村沿里联组、冠二组、上亭山组、下亭山组、上庄组,徐家村委会、徐家村下马岭组。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拟用于时代绿能奉新县赤岸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总面积11.4195亩,其中:林地8.9715亩,园地2.37亩,农村道路0.078亩;按土地权属分:赤田镇庄溪村章家坊组0.714亩、东站组1.4265亩,赤岸镇荷塘村揭家组、沿里村下亭山组0.714亩、霞塘组0.714亩、社贴组0.312亩、唐家组1.029亩,沿里村沿里联组0.714亩、冠二组1.428亩、上亭山组1.4265亩、上庄组1.116亩,徐家村委会0.3975亩、徐家村下马岭组1.428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及费用支付对象、方式和期限
(一)补偿安置基本情况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拟征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的标准执行。
2、地上青苗、树木等的补偿标准及费用
地上青苗、树木等的补偿标准按照奉新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付对象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青苗及树木等属于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补偿费支付给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其补偿费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
时代绿能奉新县赤岸风电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时代绿能奉新县赤田风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编号:奉自然资源征〔2023〕07号
(四)支付期限
奉新县时代绿能奉新县赤田风电项目用地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江西伟恒泥洋山风电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编号:奉自然资源征〔2024〕05号
江西伟恒泥洋山风电场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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