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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6日。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商务局内贸股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征集宜春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参与活动销售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后续拟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可继续向县商务局进行申报,经县市两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协助做好商户入驻工作。
参与活动的商户应真实、准确向消费者告知所售商品对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适用情况。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按照活动规定的要求,自觉提供真实的销售证据、材料,在规定时期内垫付消费券补贴资金。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奉新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795-4539961
附件:2024年奉新县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第一批参与商户公示汇总表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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