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奉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奉新新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

转载 方璜2025/01/07 09:25: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奉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8件,中层干部填报15件,普通干警填报16件。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保证司法公正性的有力屏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秉持着“逢问必录”这一原则,坚决抵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确保检察权的独立行使,从实处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规定一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规定二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规定三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以上简称“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