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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醇基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违规使用等行为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 非法生产: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生产、加工醇基燃料的行为;
2.非法经营:无证销售醇基燃料或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3.非法储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如居民区、地下室等)违规储存醇基燃料;
4.非法运输: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醇基燃料,或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从事运输的行为;
5. 违规使用:餐饮场所、企事业单位等未按安全规范使用醇基燃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
6. 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涉及醇基燃料的假冒伪劣、非法添加、逃避监管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24小时应急举报热线:0795-4628846;
2. 现场举报:直接到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情况。
三、举报奖励
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照《奉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5000元奖励;对重大案件线索或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最高奖励2万元。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四、举报要求
1. 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或诬陷;
2. 提供具体地点、时间、涉事主体及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亲爱的市民:
内容来源:奉新发布
原题:公告!举报最高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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