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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2023 |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奉新3名男子把自己捕进“法网”!

转载 方璜2023/03/25 08:54: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网 97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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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昆仑2023”专项行动部署以来

奉新县公安局甘坊派出所

紧密结合辖区实际

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

成功破获3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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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案例



案例1:


近日,甘坊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下村村一男子有非法狩猎嫌疑。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男子多次在“龙洞里”山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2月下旬,该所接匿名信息举报称:甘坊镇某村村民使用狩猎夹在甘坊村山上非法狩猎。

经了解,该男子在网上购买电子捕兽夹8套用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


3月上旬,该所接匿名群众扫码报警举报称:甘坊镇下村刘某使用电子捕兽夹在非法狩猎。

通过侦察查明,刘某多次使用电子捕兽夹多次在甘坊镇下村村“分水坳”山场非法狩猎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不管狩猎的目的如何、有无猎获物,都将构成犯罪。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不非法猎捕、滥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共享和谐美丽家园,我们每个人都应尽心尽力,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必将严格依法予以打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奉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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