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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车一族来说
夜间在道路行车
最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
莫过于对面来车“强光灯”的照射了
强光过后,眼前一片暗影
分分钟感觉眼睛要瞎!
3月10日19时,奉新大队城南中队组织民辅警在应星北大道潦河大桥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灯光十分晃眼的车辆进入检查点。民警询问该车的灯光是否属于违法时,车主周某向民警表示,他觉得原装的灯光太暗,为了增加亮度,私自加装了LED强光灯。民警当即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周某,擅自加装强光灯属于违法行为,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不仅如此,强光灯还会对电子眼拍照产生影响,有故意遮挡号牌嫌疑。
最后,民警当场责令周某拆除加装的强灯光,恢复车辆原貌,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针对大货车加装强光灯的乱象
宜春交警在执勤巡逻工作中
加强对货车灯光改装的违法查处
夜间行车
无论是加装强光灯或是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都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
我们要文明规范、守法使用行车灯
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好司机
来源:宜春交警
原题:【三大专项行动】违法给“爱车”加装强光灯,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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