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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号开始,奉新城区将公布7个电动车上牌地点和时间!

转载 方璜2023/07/22 09:01: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126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未上牌电动车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


我县将于2023年7月25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县社会面开展二轮电动车集中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1.城区“超标”电动车登记备案编号管理点在城南五小六小设两个点;在城北文体艺术中心广场二小四小三中设四个点。上牌时间:7:30-11:00;15:00-18:30。
2.请广大居民分片区就近前往登记备案点办理上牌业务。
3.各乡镇由辖区交警中队根据本区域内电动车和人员分布特点,科学设置登记备案编号管理点。
4.“国标”电动车在交警大队业务大厅窗口常态化办理。               




一、如何区分“超标”、“国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就是指2019年4月16日以前生产的,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未进入机动车生产目录,但又不符合非机动车技术参数的。

目前,我国“国标”电动二轮车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分别执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车辆所有人可以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查询车辆是否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二、车辆号牌及挂牌类型区分
    “超标”电动车登记备案临时通行号牌、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牌照和挂牌类型的区分如下:

1.“超标”电动车

       2023年7月25日至8月31日为我县电动车集中登记备案时间。对已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规定,未纳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的二轮电动车(简称“超标车”),予以登记备案编号管理,发放临时通行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鼓励和要求车辆所有人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车辆所有人申请临时通行号牌,应当交验车辆,提交身份证明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缺失发票、合格证的,可现场签订承诺书后,予以登记备案编号管理。驾乘人员上道路行驶,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安装遮阳伞雨棚等影响交通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设备。“超标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临时通行号牌样式:
“超标”电动车上牌资料清单
①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②购车销售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
③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④安全头盔。
注:如缺失发票、合格证的,可现场签订承诺书后,予以登记备案编号管理。“超标”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2.电动自行车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规定以及《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进行登记并领取非机动车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车辆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提交身份证明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到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不得安装遮阳伞雨棚等影响交通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设备,驾驶人要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
电动自行车上牌资料清单:
①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②购车销售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
③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

      2019年4月15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及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的两轮电动车(以下简称“国标车”),根据车辆类型,分别发放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号牌。上牌收取35元牌照工本费、10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行驶证工本费。
      车辆所有人应交验车辆,持身份证明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电子版)和机动车交强险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驾乘人员上道路行驶,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安装遮阳伞雨棚等影响交通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设备。
      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及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的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分别发放普通摩托车号牌和新能源汽车号牌。
      车辆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持身份证明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电子版)和机动车交强险,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电动摩托车号牌样式:
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样式: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上牌资料清单:
①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②购车销售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
③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④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来源:畅行奉新
原题:关于未上牌电动车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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