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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奉新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来了!

转载 方璜2023/08/12 08:44: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10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奉新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和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宜教基字〔2023〕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体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坚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招生规模)要求,合理划定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范围,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就读,严肃城区学校招生纪律,巩固提升化解“大班额”、“大校额”成效,确保招生入学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规范、阳光、平安招生。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目标,做好随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其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二)划片招生原则。统筹考虑城区学校容量、教育资源、生源状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规模,合理调整、划定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统一生源类别认定,明确录取顺序,落实科学合理调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

预计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约2070人,其中城北片区约1260人,城南片区约810人,计划招生46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计划分别为:

1.冯川一小:计划招生9个班约405名学生。

2.冯川二小:计划招生6个班约270名学生。

3.冯川三小:计划招生8个班约360名学生。

4.奉新四小:计划招生5个班约225名学生。

5.奉新五小:计划招生8个班约360名学生。

6.奉新六小:计划招生10个班约450名学生。

(二)城区初中

预计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约3100人,招生对象包括:县城六所小学毕业生2829人,奉新六中小学毕业生100人,赤岸中小、沿里小学毕业生38人,干垦学校毕业生26人(可根据自愿原则到干洲学校就读),西塔学校毕业生17人(可根据自愿原则到上富学校就读);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转学生约90人。计划招生62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计划分别为:

1.奉新二中:计划招生38个班,约1900人;

2.奉新四中:计划招生14个班,约700人;

3.奉新六中:计划招生10个班,约500人(其中本校直升100人,赤岸镇历富村50人,其余350人采取“自主报名、随机摇号”方式招生)。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1.8月13日—8月14日:奉新六中七年级自主招生网上报名,15日公布录取结果(未录取人员重新参加城区初中划片招生报名);

2.8月16日-8月23日:城区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划片招生网上报名。

3.8月24日—8月25日:审核、调剂、录取新生。

4.8月26日—8月28日:分学段、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5.9月1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五、报名方式

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均采取网上报名,由系统大数据核验入学资格。

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支付宝进入赣服通,点击左上角选择“奉新县”分厅 → 部门专区“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按照系统指引如实填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或失败都有提示语,如果非关键数据填错或提交失败,可以重新填报修改。

六、入学条件

所有申请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符合城区入学条件并通过网上报名。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学生。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由电脑摇号随机派位至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一类,学区内房户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招生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已入住。其中“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水、电三个月及以上。

第二类,学区内仅有房产。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招生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已入住(解释同上一条)。

第三类,学区内三代同堂。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在一起满三年及以上,实际居住地(住宅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或其父(母)为房产持有人的独生子(女)。

第四类,学区内单位公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的单位(行政或事业单位)公房,且单位公房在城区属唯一房产,单位公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由单位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手续。

第五类,学区内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属县委、县政府在城区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可凭近3年(36个月内)拆迁合同和户口簿继续在原被拆迁的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安置居住地(经核实)学区就读。

第六类,学区内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尚在租赁期内的公(廉)租房,且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公(廉)租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七类,学区内小产权房。新生或其父母在城区购买了小产权房满三年及以上,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地址并已入住,或此房产在城区属其父母唯一房产并已入住,小产权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八类,学区内有户无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其父母住租(借)房三年以上的,提供住户的水电或煤气发票,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新生仅有城区户口,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其本人,落户时间至少满三年,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户主为其本人,无实际监护人监护的,须到父母生活工作地就读。

第九类,随迁子女。凡本县农村户籍进城务工、外省(市县区)到本县务工人员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近三个月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②其父或母近三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或其父或母三个月的“五险一金”相关原始凭证;③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居住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注册满半年的营业执照;②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三个月以上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如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则纳入统筹分配范围,由电脑摇号随机派位。


七、政策性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我县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落实持有县级以上政府“投资者绿卡”人员、工业园区规上企业法人及非奉新籍企业高管子女(以“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情况为准),县引进人才、现役军人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

政策性人员子女入学,在网上报名的同时,由监护人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任职文件、相关证照等材料,到县教体局进行线下入学资格审核。


八、划片范围

坚持学区范围“大稳定、小调整”动态管理原则,结合城区各学校容量、招生计划,现将2023年秋季小学、初中划片范围明确如下:

(一)小学划片范围

1.冯川一小:奉新中大道(单号1号-125号、单号537号-大号止、双号2号—400号)、滨河东路(双号2号-118号、潦河湾小区、伟星一期)、回兰路(双号2号-72号、双号516号-大号止)、五梅路(单号1号-173号)、滨河西路(双号2号—82号)、狮山西大道(单号1号—257号)、迎宾路(单号1号—179号、双号2号—182号)、冯川西路(单号1号—167号、双号2号—190号)、步行街(单号1号—163号、双号2号—166号)、建设南路(单号1号—大号止)、大王路(耶苏巷)、祥云路、娥公井、锦绣街、金穗广场(金街)、北浦路、光明路、狮山东大道(双号2号-174号)、维多利亚华府、罗山路、怀海路(农民街)、麒麟公馆(阳光春天)、九龙一号、新安花园、赤角村(王家小组)、邹家小组、熊家小组、彭家小组、张家地小区、东方家园、奉粮公寓、王家新村、新安花园、深水桥新农村、阳光春天小区。

2.冯川二小:奉新中大道(单号127号-535号,含空号183号)、狮山东大道(单号1号-大号止、双号176号-大号止)、冯川东路、文昌路、回兰路(单号1号-大号止、双号74号-514号)、崇贤大道(天和小区)、应星花园二期、应星花园一期、良种场宿舍、碧水嘉园东苑、碧水嘉园西苑、五梅路(单号175号-大号止、双号2号-大号止)、滨河东路(双号120号-大号止)、潦河巷、南渠巷、站前巷(路)、桥东巷、德鑫滨江嘉园、达康路、雅阁春天花园、名流豪庭(老交警大队)、南巷路、洗沙路、城郊村、中和家园、上海商城、滨江世纪城、伟星(二、三期)、九天丽景、城东路、金鹏公馆、凯鸿春天、济美佳苑、黄溪新区。奉新北大道(维多利亚华城、幸福嘉园、维多利亚华庭)、赤角村(陈家小组)、胡家边小组、冯川镇城郊村站前小组居民的适龄儿童、崇贤大道(宜运公馆、城北汽车站)、盛世名城,盛世春江,公园1号,江南首府经典,冯城尚园,幸福新苑,滨河新城,冯城嘉园,应星大道司法局宿舍,奉新县新老居棚改项目A、B地块,学府名苑。

3.冯川三小:建设北路(双号2号—大号止)、狮山西大道(单号349号—大号止、双号230号—大号止)、阳光家园、迎宾路(迎宾公寓)—(双号320号—大号止)、狮山花园(狮山西道413号)、原种子公司—广狮路(双号108号—大号止)、原种子公司、金鸿大厦、学府路、学府名居、怡园居、幸福家园、应星路、燕山路、瓦子路、龙山北大道(单号237号—大号止、双号2号—大号止)、沙溪路、沙溪村、水墨林溪(滨河西路442号—大号止)、状元府邸、奉新一中(教师宿舍)、教师公寓、县委党校、惠民佳园、华林春天、仲尧路(廉租房小区)、海昏路、路口村(杉林小组、坳上小组、塔下小组、长区小组、路口小组、涂家小组、新塘小组、廖家边小组)、山水清华、壹号院、时代天骄、人才公寓、学林福邸、龙山学府、才子佳园、状元府邸后面安置房、教育园安置房、种子公司安置房。

4.奉新四小:奉新中大道(双号402号-大号止)、建设南路(双号2号—大号止)、建设北路(单号1号-大号止)、甘家巷、转子巷、解放路、陈家井、通利巷、父子牌头、南门巷(路)、南门尚街、龙山北大道(单号1号—235号)、龙山紫云苑、广狮路(华林公园至迎宾路十字路口止)、科委宿舍、迎宾路(单号181号—大号止、双号184号—318号)、狮山西大道(单号259号—347号、双号2号-228号)、朝日春天花园、朝日小区、狮山公寓(广狮单号79号—大号止)、河头畔(巷)路(老县委党校旁边小巷)、衙前巷、西门街、阳光公寓、城西路、圣殿路、广场路(老南门路)、华林公园、步行街(单号165号—大号止、双号168号—大号止)、步行街延伸段(金街国际)、二衙巷(鑫源城、老县政府院内、华林小区)、滨河西路84号—440号(上桥边上)、冯川西路(单号169号-大号止、双号192号—大号止)、华林公馆。

5.奉新五小:滨河一号、四季花城、江南首府南苑、江南首府北院、朝日佳乐园、学府一号、文澜府、巷口、金源华府、书香门第、碧云花园、星光现代城(一期、二期、三期),金鹏·天悦城(城南农贸)、温馨家园、书院新村、碧水天河、融汇幸福城、铜锣湾、富邦家园、惠安家园、邹家山廉租房、赤岸镇火田村、赤岸镇黄城村,赤岸镇河头村、康达别墅、恒昌花园、国土局宿舍、公路分局宿舍、交警大队宿舍、市监局宿舍、林业局宿舍、移民局(残联)宿舍、卫健委宿舍、天溢大厦,城南幼儿园对面小区。

6.奉新六小:中桥潦河西路(单号1号—锦绣江南585号、人劳局宿舍、民政局宿舍、水岸丽都)、越王路(双号10号—50号)、龙山南大道(单号1号—89号、双号2号—98号)、书院路(水岸丽都790号—锦绣江南960号)、江南嘉苑、锦绣蓝湾、金桥名居、奉新南大道(双号2-76号)、书院路(双号268-294号)、新樾府,江南嘉苑,方家小区,严家地新居;园(城)区务工人员、经商户适龄儿童;赤岸镇遐富村、历富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划片范围

1.奉新二中:潦河以南城区范围(含赤岸)学生;奉新中大道至狮山大道至建设北路以西的城北片区范围学生;园(城)区务工人员、经商户子女,西塔学校、赤岸中小、沿里小学等毕业生。

2.奉新四中:奉新中大道以东,狮山大道至建设北路东北区片的城北范围学生;干垦学校毕业生。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0795-4629003、0795-4622324)。

本办法由奉新县教体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各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2.2023年奉新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片区图

3.奉新县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图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各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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