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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 2023 年 8 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奉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奉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795-4539678。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普查目的是什么?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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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编辑 | 刘丽云
初审 |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 吴苏
投稿邮箱:721516270@qq.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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