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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整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医药领域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药械代表在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过程中,采用以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医疗单位、科室或相关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
1、以免费赠送医疗器械等设备为条件,指定使用某品牌耗材,从而限制同类产品进入医院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2、以“回扣”或假借“介绍费”“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科研费”“统方费”“手续费”“酬劳费”“信息费”“佣金”“赞助费”等名义为手段,扰乱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3、以“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临床观察费”等名义为诱惑,给付医疗机构、科室或相关人员现金或实物,扰乱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4、以“培训会”“研讨会”“考察”等名义为由头,为医疗机构、科室或相关人员,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其他利益行为,扰乱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5、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材料应当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
联系电话:12345,12315,13767572333,13870547069
联系邮箱:2797852476@qq.com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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