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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监测2023年江西省本级二季度抽检。经检验我县销售的一个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基本情况如下:
在2023年6月21日监督抽检中奉新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椒(抽样编号:SJC23360900380332681、检验报告编号:No. W202307703)经抽样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水胺硫磷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青椒的违法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当事人购进青椒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未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原题: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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