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奉发改发〔2023〕359号
县城通城市产业运营管理公司:
报来《关于奉新县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箱变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9月12日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奉新县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箱变工程预算评审的函》(奉财评预〔2023〕209号),同意奉新县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箱变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箱变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360921-04-01-711961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城通城市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共建设县委党校校外停车场、商品大世界(信园)停车场、赤田镇绍轩公园停车场、宋埠镇535县道停车场、澡下镇乡政府围墙外路边停车场、罗市镇卫生院门口停车场、甘坊镇青云公路驿站停车场、百丈山景区停车场、澡溪乡株梓村蓝田组路边停车场、柳溪乡小学对面停车场、会埠镇天工苗艺坊停车场、上富镇下高速公路驿站等12个充电场站,新建箱变3780KVA。主要包括315KVA终端型欧式箱变12套,2*2*1.6电缆井32座,箱变基础12座,高压电缆分支箱7套,φ100mpp顶管994米,敷设ZCYJV22-8.7/15KV-3*50电缆959米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1.8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印发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