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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彩礼,奉新有一对“好岳父母”,为他们点赞!

转载 徐璐2023/11/07 08:50: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2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层面以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在全市形成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改革“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浓厚氛围,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移风易俗“五个100”系列群众推荐评议活动。经村镇、县市区层层评议推荐、县市评议活动联席评审会评审、征求意见、综合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评选出宜春市移风易俗“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媳妇”、婚事新办“好公婆”、不要彩礼“好岳父母”、弘扬新风“好理事长”5个类别共100组先进典型。

现开设移风易俗“五个100”先进典型事迹专栏进行推介,总共10期,本期为第7期,重点展示10组不要彩礼“好岳父母”事迹。




不要彩礼“好岳父母”




1.邬庆平、龚小英  夫妇 
高安市祥符镇星龙村牛背组村民

邬庆平,男,1969年9月生,中共党员;龚小英,女,1969年10月生,高安市祥符镇星龙村牛背组村民。在很多人看来,嫁女儿讲彩礼体现的是面子,但是邬庆平、龚小英夫妇毫不在意,唯一的女儿出嫁时,他们没有向女儿婆家收取分文彩礼,女婿家的经济条件不好,但是邬庆平、龚小英两夫妻从未介意过,他们看中的是女婿勤恳、踏实,是个本分的人。在邬庆平夫妇的鼓励之下,女婿学习了一门技术,几年前自己开始创业,创业初期,由于女婿家经济条件有限,邬庆平、龚小英夫妻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积攒多年的钱拿出来支持女婿创业,他们还时常教育女儿要孝敬公婆,在女儿自嫁入婆家后,与婆家人相处非常和睦,邬庆平一家得到婆家及乡邻的一致好评。


2.黄高亮、张桂花  夫妇 
上高县翰堂镇江边村村民

黄高亮,男,1964年5月生,中共党员;张桂花,女,1973年8月生,上高县翰堂镇江边村村民。2013年,黄高亮、张桂花夫妇的女儿出嫁时,男方把第一年赚的钱拿出来当彩礼,但黄高亮夫妇考虑到两人开店还要花销,并且男方还有一个刚读完书的弟弟,于是决定不收彩礼,并拿出两万元给女儿当嫁妆,也没有要求男方大摆宴席、豪车接亲,他们不希望让“面子”增加对方的经济负担。黄高亮夫妇还叮嘱女儿女婿在婚后要相互扶持、相互包容、共同努力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好,把双方的老人照顾好,努力工作、积极向上、尊敬长辈、尊老爱幼,告诫女儿要懂得换位思考、考敬公婆、团结邻里、团结同事,要有爱心,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黄高亮夫妇不要彩礼的事迹,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在他们的影响之下,村里“好岳父母”的队伍越来越庞大。


3.李增富、段会芳  夫妇 
袁州区南庙镇双田村带元组村民

李增富,男,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段会芳,女,1975年3月生,袁州区南庙镇双田村带元组村民。2022年,李增富、段会芳夫妇的女儿李晶出嫁时,李增富夫妇不仅没要彩礼,还附赠了家电、家具等给女婿,以“零彩礼”轰动全村,李增富夫妇经常教育女儿要肯吃苦、讲诚信,用自己的努力去创造美好生活。政府倡导移风易俗,号召‘零彩礼’‘低彩礼’,李增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嫁女儿不是做买卖,不能计较金钱上的得失,孩子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李增富、段会芳夫妇的“零彩礼”嫁女儿事迹一直是十里八乡百姓学习的榜样,他们打破了彩礼攀比之风,让婚姻真正回归美好的本质。


4.丁池兴、王秋兰夫妇 
万载县株潭镇获富村大行上组村民

丁池兴,男,1967年4月生;王秋兰,女,1968年12月生,万载县株潭镇获富村大行上组村民。丁池兴、王秋兰夫妇育有3个女儿,大女儿丁丽2017年结婚,二女儿丁梦2020年结婚,小女儿丁微2021年结婚,三个女儿结婚都是“零彩礼”,在村里传为佳话。丁池兴、王秋兰夫妇说:“彩礼只是门面,我们要响应政府移风易俗号召,自己的女儿嫁人不要彩礼…不收彩礼可以让孩子们不因为面子承担债务,轻装前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5.彭细华、熊淑英  夫妇 
樟树市大桥街道南上居委程家组村民

彭细化,男,1973年4月生;熊淑英,女,1973年1月生,樟树市大桥街道南上居委程家组村民。2019年,彭细华、熊淑英夫妇的女儿彭文静出嫁时,彭细华夫妇不仅没向女婿要一分彩礼钱,反而给女儿陪嫁了一辆价值十万多元的大众小汽车,也没有大操大办,只是简朴、节俭地置办了几桌喜宴招待亲朋好友。在彭细华、熊淑英夫妇看来,索要彩礼不会给女儿带来幸福生活,反而会加重女儿小家庭的经济负担,只要女儿婚姻美满、家庭和睦,要不要彩礼意义不大,女儿婚后,夫妇俩又时常教育女儿要孝敬公婆,团结邻里,努力工作,把良好家风发扬好,用自己双手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6.黄章平、胡名清  夫妇 
奉新县石溪管委会中洞村村民


黄章平,男,1972年7月生;胡名清,女,1968年11月生,奉新县石溪管委会中洞村村民。2011年,黄章平、胡名清夫妇大女儿结婚时,没有收取分毫彩礼钱,为了让大女儿女婿在外奋斗没有后顾之忧,夫妻两主动承担起照顾两个外孙的任务,每日接送小孩上下学、辅导作业,风雨无阻。2020年二女儿结婚时,将男方准备的彩礼钱如数退还,十分支持他们创业的想法,认为年轻人就是要敢闯敢干,于是主动提出将外孙女接到身旁照顾,在闲暇之余他们还会来到小女儿女婿的店里,帮忙照顾生意。黄章平、胡名清夫妇一直在女儿身边帮忙照顾外孙,接送小孩上学,给了两个女儿极大地帮助,为街坊邻居做了好榜样。


7.刘力山、张华玲  夫妇 
铜鼓县大塅镇公益村村民

刘力山,男,1953年11月生;张华玲,女,1955年10月生,铜鼓县大塅镇公益村村民。刘力山、张华玲夫妇共育三女一儿,2000年,大女儿刘红英订婚的时候,媒人询问他们夫妇,对彩礼、恩养费、猪肉等,有什么要求?他们的回答是:“什么都不要,只要女婿好好待我们女儿,他们夫妻孝顺,家庭和谐,常回家看看,对双方父母有孝心,就是最好的礼金”。2003年、2006年,二女儿刘红秀、三女儿刘红艳先后出嫁,刘力山坚持按像长女出嫁那样,没有向男方要任何财物,刘力山夫妻认为,儿女结婚,双方父母都帮一把,让小家庭有一个好基础,往后会走得更顺畅一些,抱着这个理念,他们三个女儿出嫁都没要女婿一分钱彩礼,也没有要一分钱恩养费,还给女儿置办了一份不薄的嫁妆,只希望她们能幸福。


8.饶利荣、孙小英  夫妇 
丰城市董家镇密塘村珠岗组村民

饶利荣,男,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丰城市董家镇密塘村支部书记;孙小英,女,1976年7月生,中共党员,丰城市董家镇密塘村珠岗组村民。饶利荣、孙小英夫妇育有一儿一女,饶利荣作为村支部书记,积极响应移风易俗政策,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高价彩礼,饶利荣的女儿出嫁时,他不仅没有要彩礼,还花费5万给女儿买了五金首饰,女儿女婿买房子还出了7万块钱资助,在女儿女婿婚后,主动承担养育外孙女的职责,让他们安心工作。有些乡亲劝饶利荣要点彩礼,饶利荣夫妇觉得,女儿过得幸福快乐才是最重要的。嫁女儿是为了让女儿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幸福小家,不是为了收高价彩礼。


9.喻远明、陈玉珍  夫妇 
丰城市泉港镇清溪村村民

喻远明,男,1969年11月生;陈玉珍,女,1971年2月生,丰城市泉港镇清溪村村民。2011年,喻远明、陈玉珍夫妇的女儿出嫁时,彩礼、三金等一概未收,婚礼也是简单举行。不仅如此,考虑到年轻人事业刚起步积蓄有限,喻远明夫妇还给女儿女婿添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大件家电。“我们经常教育孩子要走正道、肯吃苦、讲诚信、善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和汗水创造美好的生活”陈玉珍说。每逢佳节,女儿女婿都会回来看望喻远明夫妻俩,谈起女儿,喻远明脸上满是爱意,而且经常帮女儿带小孩,从没有怨言。


10.郑必忠、张三娥 夫妇 
宜丰县天宝乡长桥村村民

郑必忠,男,1972年2月生;张三娥,女,1973年3月生,宜丰县天宝乡长桥村村民。2019年,郑必忠、张三娥夫妇的女儿郑丽秋结婚时,按照以前的习俗,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出彩礼,一般是10万元左右的现金、三金、钻戒和若干见面礼金等。当时男方工作不久,作为一个湖南人,他为爱奔赴千里到宜丰县天宝乡工作,积蓄有限,郑必忠夫妇考虑到女婿的不易,下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们不但没有向女婿要彩礼,不随波逐流,还补贴给女儿女婿10万元购买新房。郑必忠夫妇说:“我们自己的家庭条件一般,但女婿罗超是个踏实肯干、真心付出的好男孩,我们相信他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没有礼金也没有关系。”


来源:文明宜春
原题:【移风易俗“五个100”系列】宜春市学习宣传移风易俗“五个100”先进典型事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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