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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事关食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转载 徐璐2023/11/12 08:40: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1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监测2023年江西省本级三季度抽检。经检验奉新县**超市销售的吉明绿豆冰沙经检验不合格。基本情况如下:

在2023年9月7日监督抽检中奉新县***超市销售的吉明绿豆冰沙(抽样单编号:SBJ233609003950*****、检验报告编号:23F090****)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菌落总数超标的吉明绿豆沙冰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后立即发布了召回公告,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4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384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奉市监食处罚〔2023〕533号。



奉新县视下窝陶瓷土(含锂)矿排土场基建工程项目移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奉新县视下窝陶瓷土(含锂)矿排土场基建工程项目移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4508025  (行政服务中心)
  传真:0795-4622025
  通信地址:奉新县冯川镇滨河东路958号(县文体艺术中心东南侧)
  邮编:330700 

项目名称

奉新县视下窝陶瓷土(含锂)矿排土场基建工程项目移建混凝土搅拌站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上桥头

建设单位

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领航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奉新县视下窝陶瓷土(含锂)矿排土场基建工程项目移建混凝土搅拌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原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项目排土场。主要施工内容为混凝土搅拌站的全部施工,为施工区域的所有施工单位提供混凝土,搅拌站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排土场、表土场、运废道路、废石破碎站及废石胶带斜井的所有基建内容至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结束为止。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主要配备有搅拌机、物料输送系统等设备,占地面积为1600m2,三个水泥筒仓(200t),一个粉煤灰筒仓(200t) 。

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工艺用水、搅拌机和罐车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抑尘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

(1)初期雨水

项目厂区内道路由于雨水的冲刷,使初期雨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污染物SS,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厂区露天面积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冲洗补充水,保证厂区的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建设单位应定期清理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污泥,确保出水可以循环使用。

(2)生产工艺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平均每立方米的混凝土拌合用水量约0.17m3,本项目混凝土年产量为12万m3/a,则生产工艺用水量为20400t/a(约280t/d),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排放。

(3)搅拌机与罐车清理用水

项目汽车进出场地采用水冲洗的方式去除汽车轮子及外观粉尘及沙土。

清洗后的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泵打回清水池,循环回用清洗,不外排。

(4)地面冲洗用水

项目进出车辆均遮盖篷布,但在运输、堆放过程中为减少起尘,需每天对道路、仓库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蒸发。

(5)生活用水

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捞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301-001-66)

项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量全部回用于生产。

②、沉淀渣(301-001-61)

本项目清洗废水沉淀后沉淀渣基本为砂石等物料,清掏后可回用于生产。

③、废混凝土(301-001-49)

本项目混凝土检验产生废混凝土,本项目所生产混凝土全部用于矿区基建,对于不合格品,用于铺路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与废油桶

设备在维护、修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该部分危废由维修人员全部带走,与矿区危废一同储存处理,不在本项目厂区储存。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电机、空压机、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隔声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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