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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40号
2024年6月7日
关于奉新县滨河西路挡土墙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38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滨河西路挡土墙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奉国投文〔2024〕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消除奉新县滨河西路挡土墙位移的安全隐患,同意奉新县滨河西路挡土墙加固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滨河西路挡土墙加固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6-360921-04-01-872533。
三、项目建设地点:滨河西路,华林大桥往北600米处。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固挡土墙长度约30m,采用新建排桩+支撑板加固形式。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61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资金。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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