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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晚,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澡溪中队民警在辖区上富镇八角亭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20分许,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执勤检查点,民警发现该驾驶人一身酒味,遂对该女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3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随后,民警带该女子至医院抽血,经鉴定机构检测,其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52.8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此外,民警在对该女子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时,还发现其准驾车型为C1,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摩托车未上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讯 (钟瑜 温娅 全媒体记者黄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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