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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城南幼儿园墙面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72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城南幼儿园墙面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奉新县城南幼儿园教学条件,同意奉新县城南幼儿园墙面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城南幼儿园墙面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7-360921-04-01-151441
三、项目建设地点:城南幼儿园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城南幼儿园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门窗拆除22樘,立面块料拆除3916.51㎡,拆除路面169.54㎡,墙面涂膜防水1480㎡,抹灰面油漆6581.91㎡,墙面装饰抹灰5141.06㎡,EPS装饰线条3360.64m,大门口人行道花岗岩169.54㎡,防腐木地板130㎡,钢质防火门17樘,玻璃雨蓬177.56㎡,铝合金窗46.8㎡,立面大小门改造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8.2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132.4万元(奉财教发〔2023〕15号)、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19.9万元(奉财教发〔2023〕16号)和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财审、装饰装修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关于奉新县赤岸镇山口至丁家等6条乡道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74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赤岸镇山口至丁家等6条乡道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奉农旅文〔202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4年1月8日奉府办抄字〔2024〕11号抄告单精神和南昌瑀城交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施工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赤岸镇山口至丁家等6条乡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360921-04-01-108632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赤岸镇、干洲镇、会埠镇及柳溪乡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创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山口-丁家,耿氏陵园-浣溪,浣溪-下龙,干洲镇长青村公墓山-洪山,会埠镇柏林-稻田,柳溪乡柳溪-上球庄等6条乡道改造,路线总长18.878km,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6条乡道各投资额见附件,资金来源均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规划许可、财审、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关于奉新县九仙老街和耕香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形式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58号
关于奉新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65号
关于奉新县罗市镇芭源村竹木厂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62号
罗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奉新县山元纺织机械及宁波考特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64号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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