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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奉新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租住申请的通告

转载 方璜2024/07/12 09:11: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党建 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政策性周转用房,根据《奉新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奉新县人才公寓位于虎迹路136号。共三类户型,分别为:A户型(三室两厅两卫,121.56平方米)、B户型(三室两厅一卫,101.42平方米,无暗室)、C户型(三室两厅一卫,101.42平方米,带暗室),人才公寓配置空调、冰箱、电视机、沙发、热水器等家电家具,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申请对象及原则

批次重点安排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申请租住。

租住申请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在奉新县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保障性住房等),也未享受过其它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原则

综合人才、房型等情况安排租住。

①申请人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或已婚且配偶在奉新工作的,原则上安排租住C户型一整套人才住房。

②申请人已婚配偶未在奉新工作的,原则上安排2人合租B户型人才住房。

③申请人未婚的,原则上安排3人合租A户型人才住房。


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县委人才办(县人民政府行政大楼7楼716室)

1.《奉新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附件1)或《奉新县人才公寓合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申请时没有合租对象的,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报情况统一进行调配组合,不服从调配者视同放弃入住资格);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奉新县城区无房产证明;

5.根据实际情况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租金标准


1.租金标准。人才公寓租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照周边房屋租住价格执行,目前租金执行标准:14.7元/㎡/月(房租计费面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并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租金。

2.租金优惠。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根据人才层次执行相应的租金标准,享受不同等次的租金优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租金减免至核定价30%的优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租金减免至核定价50%的优惠。按政策享受减免的租金年底一次性返还,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3.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租户自行缴纳,并在租赁协议中注明。


其他事项


1.本批次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咨询电话:丁固,0795-4539786,逾期不予受理。

2.合租人员需同时符合申请条件,合租申请表中第一人为房租等费用收缴的具体对接人。

3.申请材料审核完毕后,将电话通知资质通过的申请人,并择期组织摇号选房,随即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一般为两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若申请人入住满两年后仍无住房居住,可申请延期一年。

4.本批次人才公寓房源有限,将根据申请人资质条件和需求确定优先顺序,本批次未入选申请人可优先参与下一批次人才公寓申请。

附件1:奉新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附件2:奉新县人才公寓合租申请审核表


                      


中共奉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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