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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是每一位检察人的责任和使命。近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许某曾因盗窃多次入狱判刑,2024年6、7月间,许某为满足自己的特殊癖好,于居住小区内再次实施盗窃行为,将住户的内衣裤、裙子等盗走。后被害人报警,许某于7月期间落网。该案移交至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许某所盗物品多为女性贴身衣物。
为了解许某盗窃原因,检察官不仅在提审的过程中对许某成长过程和家庭情况作了细致地了解。还主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并前往其所在村向当地村干部了解具体事实和情况。发现许某因家庭条件困难,从小辍学,父亲居家养病,整个家庭的开支单靠母亲打工支撑,因此在成长过程中缺少父母关爱,也缺少朋友,导致性格发生扭曲。
根据求证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随即与许某沟通,在取得其愿意退赔赃款表态后,便积极帮其寻求被害人的谅解及退赔工作。最终,在承办检察官的耐心解说下,被害人表示愿意降低赔偿要求,并谅解许某。
今年11月,我院就许某一案以涉嫌盗窃罪向奉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奉新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该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
“案子虽小,
但是我们也要竭尽全力地办透”
在该案办理完结后承办检察官说道
一直以来,我院始终秉承着“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办案理念,在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中,努力呵护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努力办出为大局服务、为民解忧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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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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