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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交警:春节期间,这些不予处罚!

转载 方璜2025/01/29 16:08: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对春节期间轻微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通告








为缓解春节期间我县中心城区群众出行“车位少、停车难”问题,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祥和的春节假期,去年春节期间,我县城区推行了轻微违停不予处罚的相关管控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群众反响,也未给群众出行带来更多的不便,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今年春节期间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腊月廿九至正月初七)继续在县中心城区推行柔性执法措施,通过“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配套教育纠正等措施,引导违法行为人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以下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1.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限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
2.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
3.驾驶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的。
但对占用城区主干道、消防通道等重点民生区域,可能导致交通堵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经交警教育劝离仍不纠正其违停行为等情形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便民服务措施


车管车驾业务办理“不打烊”

春节假期公安交警车管所、违处窗口(在文体艺术中心)持续开展“不打烊”服务举措,1月28日至2月4日(9:00—17:00),高频车驾管业务正常办理,解决群众节假日车驾管业务办事不便的难题。


奉新交警将坚守道路交通安保一线,守护您和家人的出行平安。衷心恭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月27日





亲爱的市民:

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员、不安装遮阳伞(挡雨棚),安全文明出行!
内容来源:畅行奉新
原题:关于对春节期间轻微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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